2007年6月11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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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身试法千里运毒 判处无期后悔已迟
张仙寿

  最近,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犯贩卖、运输毒品罪的宋超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,宋超此时才后悔莫及。27岁的宋超是云南省镇雄县人,有几个狐朋狗友,相信“只要胆大,到浙江贩毒能赚大钱”的致富歪道。
    于是,宋超伙同马某、王某分两次购得海洛因150克,3人携带150克海洛因从云南乘汽车到浙江浦江县,随后将安定片和脑复康片150克掺进海洛因中。
    正当他们在某大酒店进行毒品交易时,被公安机关抓获,缉毒警察当场缴获毒品300克。